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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矿山安全生产建设!湖南最新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6   点击量:104   标签: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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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实施矿山“五三”班组安全生产建设,工作指南来了!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矿山班组建设,切实提升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联合研究制定了《湖南省加强矿山班组安全生产建设工作指南》



一、严格落实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健全班组管理体系。要强化班组安全管理,按“上管一级”的原则抓好班组长的“选、育、管、用”,班组长原则上要具备丰富现场管理经验、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能较好履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基本素质。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班组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其分管范围内班组安全生产建设负责;企业班组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制度,并定期对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班组长绩效考核应与班组成员的“三违”情况挂钩。建立“企业—班组—班组成员家庭”的沟通桥梁,及时掌握班组成员的思想动态和情绪变化,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情绪,积极开展引导和化解工作。



2.明确班组长职责。班组长负责本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决策和组织指挥,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做到“三个三”,即三个到位(布置工作到位、检查工作到位、隐患处理到位)、三个不少(班前确认不能少、班中管控不能少、班后报告不能少)、三个必谈(发现情绪不正常的人必谈、对安全不放心的人必谈、每月必须谈一次心);要严格按照规程规范及技术交底,对本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安全确认,要求和指导员工正确使用机电设备、工器具、原材料、安全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等;在事故隐患没有排除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有权拒绝开工或决定停止作业;作业现场遇到重大险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组织人员撤离现场,避免事态扩大。



3.明确班组员工职责。班组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责,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二、推行矿山“三类管理人员”联系班组工作机制



4.建立健全联系班组制度。严格落实矿山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实行矿领导(包括“五职矿长”、安全总监及副总工程师)、“五科”专职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矿山“三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联系班组制度,每个班组应有矿领导、专职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联系指导。联系指导人员的安全绩效应与班组安全生产建设挂钩,激发班组安全生产内生动力。



5.明确联系班组“三类管理人员”职责。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每月组织一次班组建设专题会议,听取矿领导联系班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矿山班组建设相关问题;其他矿领导应每月至少听取一次所联系班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所联系班组相关问题。“五科”专职技术人员应每周至少一次到所联系班组宣贯相关政策、指导解决相关技术问题。安全管理人员每周至少一次到所联系班组参加班前会,并实地跟班指导解决现场安全生产问题。



三、严格落实矿山班组安全生产“一会三卡”



6.健全“一会三卡”制度。矿山企业要以贯彻落实“一会三卡”制度(安全生产班前会、岗位安全检查卡、安全作业卡、应急处置卡)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明确每一个岗位的安全风险及应急处置措施,制作《安全检查牌》《安全作业牌》《应急处置牌》等相关牌板,分别悬挂在班前会议室和相关作业地点。



7.推进“一会三卡”制度落实。班组长应把开好班前会作为现场管理的第一道程序,结合上一班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风险和突出问题,针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布置好当班安全生产及各岗位应协调处理的事项,明确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识别不安全因素,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到“安全注意事项不讲明不下井、责任不明确不下井”。井下作业前,班组长要首先对照《安全检查牌》逐项检查并签字确认,做到不安全不作业。企业每半年应组织进行全矿范围内模拟演练,当井下作业人员、生产工艺、井下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调整应急演练方案并组织进行模拟演练。新招井下作业人员上岗前、新型自救器使用前,矿山要对作业人员开展自救器佩戴使用培训和考核,确保每名作业人员能30秒内盲戴使用自救器。



四、加强矿山现场精细化管理,推行现场管理“三三整理”法



8.加强矿山现场精细化管理。矿山企业要针对矿山井下工作环境差、隐患易反复出现、员工情绪不稳定等特点,制定相关制度,切实加强现场精细化管理,及时消除人、机、物、环境四方面的不安全因素,使“人”的注意力和“物”的可靠性达到高度统一,从而达到避免个人违章、消除安全隐患、杜绝轻伤以上事故发生的目的,实现由“事后管理”向“事前预防”的转变。



9.推行“三三整理”法。全面推行现场管理“三三整理”法(整理环境、整理隐患、整理情绪)。整理环境,即对作业环境进行整理确认,做到现场整洁,物品、材料摆放整齐;整理隐患,即对作业地点进行人、机、物、环境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整理确认,做到及时消除隐患,不安全不生产;整理情绪,即对员工精神状态、工作情绪、休息状态、不良情绪和异常心理等进行整理确认。推行“三三整理”法,即通过每个班组在班前、班中和班后分三次对现场环境、安全隐患和员工情绪三个方面的整理,每班整理三次(班前、班中、班后),每间隔三小时进行一次,每次不少于10分钟,由安全管理人员或班组长下达整理命令。每次整理前班组长要召集全班员工布置整理任务,并带头整理,员工整理完毕后,列队向安全管理人员或班组长报告现场整理情况和自身情绪整理情况,安全管理人员或班组长应一一确认后,方可进行生产。安全管理人员或班组长在班前和生产中,要勤于巡查本班作业区域范围内的环境和安全情况,并及时了解和掌握员工的思想情绪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准确下达整理任务,确保整理效果和整理质量。除按规定的整理时间外,各岗位如有问题,作业环境发生变化,必须随时整理;整理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作业。



五、组织开展班组(区队)长“大培训、大考核、大比武”



10.班组长大培训。对从事采矿、掘进、机电、运输、通风、打钻、防治水等作业的班组长,矿山企业每年要至少组织一次全覆盖培训,培训学习原则上由所在矿山的上一级矿山企业组织实施,没有上级矿山企业的,由本单位组织实施。各矿山要结合实际,围绕矿山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专业知识、操作规程、双重预防机制、应急处置等,科学合理设置培训内容。培训应采用集中脱岗带薪形式,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不具备培训条件的矿山企业可以委托国有大型矿山企业组织或矿山安全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



11.班组长大考核。学习、培训结束后,由矿山企业组织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经补考仍不合格的,应及时调整其工作岗位。要加强班组长日常考核,原则上每个季度矿山企业要对辖区内班组进行考核,对发生工亡事故或重大涉险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未及时上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等情形的班组长,该调整的应及时调整,该追究责任的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12.班组大比武。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和矿山企业应加强与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接,每两年组织一次班组大比武,坚持以比促练、以赛代训、以练促用,通过岗位技能比武,营造学技能、懂业务的良好氛围,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推动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矿山产业工人队伍。

涉及外包单位的矿山企业及项目部纳入矿山企业直管的矿山企业,参照执行。

来源:湖南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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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雷闪闪   |  审核:李欣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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