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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砂开采权归为国有化,好事or坏事?

发布日期:2018-03-27 13:55:10   点击量:1   标签:行业新闻

河砂开采权归为国有化,好事or坏事?

 

一般来说,石油、核能、通信、煤炭、食盐等战略性资源都由大型国有企业垄断(或具有垄断地位)经营,利于维护市场和国家稳定。然而,近年来砂石行业中河砂开采国有化动作不断,统一经营会是应对河砂市场乱象的良方吗?





收归国有的初衷是什么?

以《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为例,江西作为省级单位,出台《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河道砂石资源实行统一经营管理,在力推“放管服”的当下,开全国之先河。那么,河道采砂收归国有、统一经营的初衷是什么呢?

据悉,该《条例》在2017年初发布后,江西省水利厅厅长罗小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近年来,在河道采砂拍卖活动中出现了恶性竞争,致使出让成交价格虚高的实际情况,给采砂监管带来了巨大压力。”

以余江县洞门底采区为例,五年采砂权拍卖起拍价为560万元,成交价为6500万元,采砂业主在以高价获得出让权的情况下,为能收回成本、获得高额利润,往往采取超时、超范围、超量开采。

罗小云认为,传统的“招标拍卖的许可方式”出让开采权,实际上以牺牲砂石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换取了政府一时的财政高收入。同时,另一个重要问题是非法采砂。2000年左右,长江干流已基本禁采,打击力度逐步加大,大量采砂船涌入鄱阳湖、洞庭湖以及赣江、湘江、汉江等长江支流,非法采砂屡禁不止。非法采砂分布范围广阔,而执法人员力量捉襟见肘。

以赣江南昌段为例,高峰期采砂船有500多艘,而实际上只需40多艘便能满足本地市场的需求。面对这些问题,《条例》规定可对河道砂石资源实行统一经营管理,并支持和鼓励县级人民政府以切割淘汰方式处置过剩采砂船舶,正常采砂船舶收归国有。据了解,统一经营后,鄱阳湖水域采砂船数量将从130多艘减少到50多艘。



是好事还是坏事?

近期以来,长江流域河砂价格一路上涨,河砂产地上船价也纷纷抬升。然而,在一片涨声中,国营的南昌市赣昌砂石有限公司的河砂报价却一直保持平稳,充分发挥了国有企业保障供应、稳定市场的功能。河道采砂收归国有的初衷就是为了打击非法采砂、规范河砂开采市场、平抑畸高的砂价,若顺利实施,对砂石行业来说确实是一件好事。

但是,河道采砂收归国有,也让业内人士对国营砂企的监管问题产生了担忧。以河道采砂收归国营的湖南汨罗为例,该市国营采砂企业是湘汨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其董事长由汨罗市河道砂石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担任,河砂开采、经营、监管都由同一机构负责,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如何让人放心?

如此担忧并不是空穴来风,河砂开采领域的利益输送、权力寻租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地方河道采砂管理人员为非法采砂充当保护伞。为了杜绝此类情况,湖南岳阳市甚至在2017年上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整治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采砂、运砂、浮吊、砂石码头经营活动的“整风”运动,即使河道采砂国营后,监管制度建设仍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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