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大力支持美丽中国建设
近年来中央财政大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从加大投入和制度建设两方面入手,推动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推动美丽中国建设。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本着这一理念,近年来中央财政大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从加大投入和制度建设两方面入手,推动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推动美丽中国建设。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生态环保的体制机制,是建设美丽中国的体制保障。中央财政从四个方面着手,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首先,推动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按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中央财政积极推动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鼓励受益地区与保护生态地区、流域下游与上游通过资金补偿、产业转移等方式建立横向补偿关系。截至2017年底,累计安排44亿元,先后推动新安江、九洲江、引滦入津、汀江-韩江、东江等跨省流域开展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建立起“相互监督、联防联治”的工作机制,体现上下游权责对等原则,充分调动上下游地区政府保护和治理流域的积极性,促进流域水质逐步改善。下一步,财政部将在试点基础上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力争实现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制度化、长效化。
其次,推动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2016年以来,财政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完善三江源、东北虎豹、大熊猫、祁连山等国家公园试点方案和总体实施规划,参与研究制定《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目前正在研究起草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财政保障机制方案。
再其次,推动生态环保事权划分。环境保护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是我国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重点领域。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包括:推动重要区域、跨界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在大气、水、土壤方面建成国家环境监测直管网;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联合开展“环保事权划分类型及支出保障机制”课题研究,充分借鉴经合组织(OECD)有关国家经验,研究提出我国环保事权划分及支出保障初步方案。
最后,推进环境监测体制改革工作。2015年以来,财政部持续推进环境监测体制改革,逐步加大保障力度,推动重要区域、跨界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在大气、水、土壤方面建成国家环境监测直管网,基本形成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同时,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要求,研究提出了招标委托社会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运行维护并加强监管等建议。
支持打好生态保护“三大战役”
建设美丽中国的首要任务,就是要继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三大战役”,努力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首当其冲的,是打赢蓝天保卫战,集中体现在大气污染防治。自2013年设立专项资金以来,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明显进展。专项资金规模从2013年的50亿元逐年增加到2017年的160亿元,重点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自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任务。为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顺利实施,2017年财政部会同环保部等有关部门开展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从大气污染防治专项中安排资金,支持天津、石家庄等12个试点城市清洁取暖改造,构建“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运营模式,稳步实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从监测结果看,专项资金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明显。
“第二大战役”就是打好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战。中央财政积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推动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2015年,中央财政整合设立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推动地方落实“水十条”相关任务要求。2017年,中央财政共下达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15亿元,主要支持三个方面:一是推动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将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长江、黄河、南水北调工程上游及汉江等重点流域作为支持重点,资金切块下达到省统筹开展治理工作。二是推动长江经济带保护和修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精神,研究提出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并通过水污染防治专项安排奖励资金。三是对以前年度开展水质较好湖泊保护项目扫尾清算。
“第三大战役”剑指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中央财政积极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推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重点工作。2016年,中央财政整合原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等设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地方落实“土十条”相关任务要求。2017年,中央财政下达资金65亿元,主要支持两个方面:按因素法切块下达资金,由各省统筹用于包括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监测评估、监督管理、污染土壤修复与治理等在内的各项工作任务;支持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域治理示范工作,支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摸清土壤污染的详细情况。
在支持打好“三大战役”的同时,中央财政深化农村环境“以奖促治”,突出支持重点,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央财政出台农村环保“以奖促治”政策,重点支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各地“水十条”确定的农村环境整治任务。2017年,中央财政下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60亿元,在资金分配上进一步突出重点,继续向南水北调沿线所在的陕西、湖北、河南、河北、山东等省加大支持力度,推动这些省份在工程沿线的县市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继续支持落实“水十条”确定的13万个建制村整治任务,支持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针对大气、水和土壤污染等问题,中央财政实施三个‘十条’行动计划,通过统筹财政资金设立专项,有利于集中资金打好‘三大战役’。”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许文说。
大力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
加大生态系统修复和环境整治,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长远大计。“除了打好‘三大战役’外,中央财政还统筹专项资金支持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财政部经建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在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修复方面,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2016年起,中央财政整合资金设立专项,支持地方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其核心是打破部门、资金、政策分隔,各自为政的传统做法,统筹推动对山水林田湖草的系统保护和修复。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已分两批遴选陕西黄土高原、青海祁连山等11个工程纳入试点支持范围,并下达基础奖补资金160亿元。试点工程主要选择关系国家生态安全格局和永续发展的重点核心区域,基本涵盖了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以及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的生态功能区块,与国家“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相契合,充分体现了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基本要求。
许文认为,针对国土开发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带来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中央财政充分集成整合资金政策,对山上山下、地上地下、陆地海洋以及流域上下游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真正改变了治山、治水、护田各自为战的工作格局。
同时,中央财政还积极推动海岛和海域保护工作。按照“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开展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要求,2016年,财政部、国家海洋局通过竞争性评审,分两批确定青岛、汕尾等18个城市开展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城市示范工作,主要支持沿海城市开展海湾水环境综合整治、岸线整治修复、滨海湿地修复恢复等工程,以改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