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交叉检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7 11:07:29 点击量:1 标签:通知公告
各市州安监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和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市州之间非煤矿山监管执法交流,促进规范执法、从严执法,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省安监局决定开展非煤矿山交叉检查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分组安排
第一组:组长,唐治亚;联络员,汪良才;负责组织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常德市、益阳市开展交叉检查。
第二组:组长,雷剑鸣;联络员,叶三超;负责组织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郴州市开展交叉检查。
第三组:组长,蔡光辉;联络员,万帅;负责组织衡阳市、永州市、怀化市、娄底市、邵阳市开展交叉检查。
二、时间安排
2017年4-5月份完成第一轮交叉检查,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确定,6月份进行总结通报;下半年视情况开展第二轮检查,具体时间待定。
三、交叉检查方式和内容
(一)交叉检查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由检查组在负责区域市州内随机抽选非煤矿山执法人员、随机抽查非煤矿山企业,检查情况及时向企业、市县安监局反馈并交办,及时公布交叉检查立案查处结果。每个市州至少抽查1个省级重点县、1个市级重点县,每个县至少抽查1家地下矿山、1家露天矿山、1家尾矿库(从近3年发生过事故、风险等级为B、C、D级的企业库中抽取),具体方式由各检查组自行确定。
(二)检查内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检查办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手册》、《湖南省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现场核查暂行办法》及省政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等内容。组织管理重点检查《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6条规定的第1-11项内容;作业现场重点检查防止八类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地下矿山突出检查中毒窒息、火灾、透水、坠罐跑车、冒顶片帮、高空坠落等事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露天矿山突出检查是否存在边坡坍塌隐患和 “一面墙”开采行为,尾矿库突出检查是否按设计筑坝排尾等。
(三)交叉检查可以与攻坚克难督导、计划执法、专项整治、安全防汛等其他工作统筹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交叉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等廉政纪律,不增加企业负担,不泄露企业商业秘密。
(二)交叉检查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检查后必须运用行政执法系统依法下达现场检查记录、现场措施决定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等执法文书。符合立案条件的,现场制作询问笔录、收集影像资料或采取其他措施固定事实证据,交由当地市州安监局5日内补办立案手续,依法调查处理,3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报省安监局。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存在违法行为的应依法从严处罚。
(三)各市州要为交叉检查组提供保障措施,被检查市(州)、县(市区)应由分管局领导参加,检查中要加强交流学习,不断总结提高执法检查效能、效率;交叉执法结束后,各组联络员要及时收集数据,认真分析总结,并于6月9日前提交书面总结材料。
附件:1. 非煤矿山组织管理(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参照表
2. 非煤矿山作业现场防范重点事故检查参照表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