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全面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
坚持高位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落实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工作要求,成立了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常委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行业部门及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先后4次进行专题研究。县长亲自挂率,分管副县长专抓,相关副县长和行业部门及乡镇全力配合,形成推动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合力。
精心统筹组织,实施专班推进。按照“变矿区为景区,化矿山为金山思路”理念,立足我县特色,因地制宜,对标对表,科学制定生态修复治理方案;成立了“湖南沅江、资江上游溆浦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工程施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随时随地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强化工作调度,实行挂图作战。对每一个图斑均实行“清单管理、挂图作战”,紧扣目标任务,分解责任措施,细化时间节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一周一调度,县政府分管领导三天一调度,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两天一调度,全面加强工作调度。同时,建立时间节点与进度、质量挂钩的奖罚制度,确保生态修复治理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压紧压实责任,确保任务完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污染、谁负责”原则,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寸步不让守好生态红线和环保底线;对有责主体废弃矿山修复进度缓慢的乡镇,通过县长交办件的方式将任务交办到乡镇,压紧压实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对工作落实不力、监管不严、进度缓慢的单位实施通报约谈机制,对拒不配合的企业将联合司法部门采取公益诉讼、生态损害赔偿等相关措施予以工作保障。
截至目前,溆浦县2023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其中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139个图斑共80公顷、有责任主体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26个图斑共63.01公顷,均在规定时间内竣工,并顺利通过市、县专家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