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砂石协会欢迎您!   今天是:

首页 > 政策法规政策法规

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3-09-11 15:27:04   点击量:1   标签:政策法规

图片

图片

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依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有关规定,现就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非油气矿产(不含稀土、放射性矿产)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主要依据矿业权面积,综合考虑成矿条件、勘查程度等因素确定。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在附件1的基础上,对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参考值)进行调整,调整幅度不超过10%。具体执行标准报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标准制定后,原则上不再调整。各地在制定标准时应充分考虑促进探矿权出让市场活跃,降低探矿权取得门槛,不与资源储量挂钩。稀土、放射性矿产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按附件1执行。
  起始价=起始价标准×成矿地质条件调整系数×勘查工作程度调整系数×矿业权面积。
  二、油气矿产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按附件2执行。
  本指导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2023年 8月 25日

附件  :

  • 1. 非油气矿产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doc

  • 2. 油气矿产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doc


图片

图片

来源:自然资源部
图片
编辑:雷闪闪   |  审核:李欣桐




声明:对转载、观点、图频保持中立,目的仅在于传递信息,版权归原作者,如遇侵权,我们将及时删除,谢谢。


图片
湖南省砂协
微信二维码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关于我们 | 新闻中心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5-2025 湖南省砂石协会 版权所有 邮编:410008 联系电话:0731-84351277 84351377 传真:0731-84351277 协会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双拥路九号长城万富汇金座二十二楼
技术支持:长沙奇想网络 备案号:湘ICP备20210071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