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权】起始价超7700万元,储量超1600万吨,郴州2宗砂石矿权“净矿出让”!
近日,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出让2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据估算,2宗矿权资源储量共计超1690万吨,起始价共计近7776万元。
资源储量949.5万吨,拟出让年限12.9年,起始价4367.7万元,净矿出让成本120.75万元,原矿山固定资产费用662.9万元。
资源储量741.1万吨,拟出让年限11.6年 ,起始价3409.06万元,净矿出让成本28.65万元,原矿山固定资产评估价值618.9万元。
桂阳县莲塘镇大湾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桂阳县莲塘镇大湾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桂阳县莲塘镇大湾村
范围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949.5万吨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根据《桂阳县莲塘镇大湾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郴自然矿开发评字〔2022〕35号),采矿权设计露天开采,生产规模80万吨/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矿权人应根据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按“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开展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拟出让年限:12.9年(含基建期1年)
起始价:4367.70万元
二、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竞买人应为未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含法定代表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证明)和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含法定代表人)的独立法人企业(出具企业所在地应急部门的证明)。
三、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9日12时
网上地址:http://gt.czggzy.net
四、注意事项
(一)竞得人不得有未履行矿业开发保护义务的记录(包括已有矿山履行地质灾害治理义务、生态修复义务、相关规费缴纳或缴存义务等内容)。
(二)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湖南省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并在正式投产满1年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自评报告并申报省级绿色矿山。
(三)采矿权受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竞得人需接受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及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的限制。
(四)竞得人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必须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资源开发利用、环保、安全等条件。
(五)净矿出让成本120.75万元,原矿山固定资产评估价值662.90万元,不参与竞价。竞得人须在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净矿出让成本120.75万元转帐至以下账户:(户名:桂阳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桂阳支行,银行账号:4300 1512 0700 5250 2012)(转账时备注:桂阳县自然资源局净矿出让成本),将原矿山固定资产费用662.90万元给原采矿权人(户名:桂阳县莲塘镇争良采石场;开户银行:湖南省桂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塘支行;银行卡号:82013550001035915)。若原采矿权人竞得,原矿山固定资产费用无需支付。竞得人凭净矿出让成本缴款凭证、原矿山固定资产缴款凭证、《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其他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结束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桂阳县流峰镇三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桂阳县流峰镇三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桂阳县流峰镇三阳村
范围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741.1万吨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根据《桂阳县流峰镇三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郴自然矿开发评字〔2022〕17号),采矿权设计露天开采,生产规模70万吨/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矿权人应根据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按“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开展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拟出让年限:11.6年(含基建期1年)
起始价:人民币(低价)3409.06万元,增价幅度为34万元及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为682万元,须由竞买申请人账户转入,交易成功后自动转作矿产资源出让收益金。
二、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竞买人应为未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含法定代表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证明)和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含法定代表人)的独立法人企业(出具企业所在地应急部门的证明)。
三、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9日12时
网上地址:http://gt.czggzy.net
四、注意事项
(一)竞得人不得有未履行矿业开发保护义务的记录(包括已有矿山履行地质灾害治理义务、生态修复义务、相关规费缴纳或缴存义务等内容)。
(二)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湖南省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并在正式投产满1年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自评报告并申报省级绿色矿山。
(三)采矿权受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竞得人需接受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及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的限制。
(四)竞得人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必须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资源开发利用、环保、安全等条件。
(五)净矿出让成本28.65万元,原矿山固定资产评估价值618.90万元,不参与竞价。竞得人须在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净矿出让成本28.65万元转帐至以下账户:(户名:桂阳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桂阳支行,银行账号:4300 1512 0700 5250 2012)(转账时备注:桂阳县自然资源局净矿出让成本),将原矿山固定资产费用618.90万元给原采矿权人(户名:桂阳县华峰采石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桂阳支行;银行卡号:43050170725500000077)。若原采矿权人竞得,原矿山固定资产费用无需支付。竞得人凭净矿出让成本缴款凭证、原矿山固定资产缴款凭证、《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其他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结束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