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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全文)

发布日期:2021-10-26 15:39:59   点击量:1   标签:政策法规

2025年,基本完成老旧汽油车辆及80%老旧柴油车辆淘汰


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到达60%


202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率达到50%以上,建成2—3个省级建筑垃圾资源化示范城市,建成10个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示范工程,建设30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一起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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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生态

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1〕6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省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的关键五年。生态环境保护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因素。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改善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湖南,根据国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总体部署,制定本规划。


一、“十四五”规划基础


“十三五”时期,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七大标志性重大战役,积极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保惠民力度持续提高、环境治理能力持续增强、绿色发展水平持续提升,厚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


(一)发展现状。


生态保护优先理念更加凸显。省委、省政府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确立建设生态强省战略,省委出台《关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大力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决议》,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制定《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连续五年开展“夏季攻势”,实施湘江保护和治理三个“三年行动计划”、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湘江流域和洞庭湖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等重大工程。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治污力度之大、工作措施之实、环境变化之著前所未有。


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更加完善。省委、省政府成立了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全面加强统筹协调。出台《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湖南省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等,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和生态环境保护齐抓共管大格局。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三线一单”、排污许可、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河(湖)长制等一批制度基本构建;全面完成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四严四基”三年行动计划,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得到加强。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更加明显。2020年,全省60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为93.3%,国考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长江干流湖南段和湘资沅澧干流全面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洞庭湖总磷浓度下降到0.06毫克/升,较2015年下降46.4%。全省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1.7%,比2015年提高10.3个百分点,全省PM2.5年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市级城市由2015年的0个提升至7个。全省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完成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排查整治428家涉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土壤环境安全可控。


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更加扎实。强力推进“绿盾”问题整改,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全面推动生态廊道建设,强化生态脆弱区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2020年底,全省森林覆盖率大于59%,森林蓄积量达5.88亿立方米,较2015年底增长1.08亿立方米,湿地保护率达75.77%,较2015年底增长3.27%,洞庭湖区累计清退欧美黑杨38.64万亩,修复清理迹地及洲滩、岸线44.42万亩;完成255座尾矿库、545座长江经济带废弃矿山污染治理,完成矿山生态修复总面积9795公顷,建成国家级绿色矿山55座;54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总体保持稳定,黑鹳、中华秋沙鸭、白尾海雕等珍稀濒危动物及银杉、南方红豆杉、伯乐树等珍稀濒危植物种群保持稳定,麋鹿、江豚、小天鹅、白琵鹭等特有珍稀濒危物种数量保持稳定,洞庭湖越冬候鸟明显增多。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更加深入。以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强化责任担当,加快解决历史遗留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洞庭湖区下塞湖矮围、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小水电、长株潭“绿心”违规建设、衡阳大义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益阳石煤矿山环境污染、危险固体废物超期贮存、尾矿库尾砂库污染等顽瘴痼疾得到有效控制。


推动高质量发展作用更加充分。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生态环境保护引导、优化、倒逼和促进作用明显增强。运用环境标准持续淘汰落后产能,株洲清水塘、娄底锡矿山等湘江流域五大重点区域实现绿色搬迁和升级改造,积极推动沿江化工产业搬迁改造和“散乱污”企业整治,全省环保产业总产值近3000亿元,省级及以上园区(含省级工业集中区)集聚了全省近70%的规模工业增加值,产业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2020年,全省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农膜回收率达到81%,农业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十三五”期间,污染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11.6%、17.1%、28.7%、18.8%,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累计降低19.8%,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9.4%,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27.47%。


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加明显。在全国率先完成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全面完成乡镇“千吨万人”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累计完成1.3万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58%。全省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8.4%,11个市县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6个县市区获评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个县市荣获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全省新增国家园林城市(县城)7个,岳阳市获批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郴州市获批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常德市创建为国家级海绵城市、国际湿地城市,娄底等5个城市获评“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益阳等9个城市获评“国家森林城市”。蓝天白云渐成常态,绿水青山随处可见。



“十三五”时期,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总体看来,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污染排放和生态破坏的严峻形势没有根本改变,生态环境事件多发频发的高风险态势没有根本改变,现代治理体系还不完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尚未到来。生态环境保护与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湖南的总体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不稳固。水环境质量整体大幅提升,但湘资沅澧支流部分断面仍存在水质超标或下降现象,洞庭湖总磷浓度降幅减缓,短期内难以达到Ⅲ类标准,饮用水水源地锑、铊等重金属超标隐患依然存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稳定,PM2.5浓度仍然较高,臭氧浓度不降反升,重污染天气时有发生,城市空气质量总体上仍未摆脱“气象影响型”的特征。土壤环境安全形势严峻,受污染耕地面积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地块超标率高,历史遗留废渣点多面广。农业生产排放、农村生活污染负荷仍然较重,城市黑臭水体尚未实现长制久清,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还有差距。


绿色发展水平有待提高。总体来看,全省以有色、冶炼、化工、水泥建材为主的产业结构没有根本改变,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比重仍然较高;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没有根本改变,煤炭消费占比达到55%;交通运输严重依赖公路,全省公路货运量占全社会运输量的80%以上;农业开发强度高,种养结合不足、废弃物资源利用效率低;绿色消费、低碳出行、垃圾分类等绿色生活方式还未有效形成。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推动生产生活绿色低碳转型任务艰巨。


历史遗留环境问题治理任务重。“十三五”期间,虽然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但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旧账比较多,包括土壤重金属污染重、工矿污染遗留问题多、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突出、洞庭湖区生态环境质量亟待提升、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态环境治理基础能力薄弱等。同时,污染地块、危险废物、废弃矿山及矿涌水污染、自然生态破坏等环境风险隐患依然存在,生态环境安全管控任务艰巨。


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能力仍较弱。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责任还需进一步压紧压实,相关责任主体履职尽责的内生动力尚未有效激发;生态环境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还只发生“物理变化”,改革红利还未完全释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尚未形成,绿色价格体系及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治理投入不足、渠道单一,市场机制还不完善。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不强,信息化水平不高,综合执法合力尚未体现,科技支撑力度有待加强,全民生态环保行动意识有待提升。


(二)形势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作出打造“三个高地”、践行“四新”使命的重要指示,给全省生态文明建设锚定了新目标新使命,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湖南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是推动湖南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历史性机遇;党中央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作出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建设绿色发展的美丽中部等系列决策部署,给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新机遇新挑战;人民群众对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新湖南的热切期盼,给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总体来看,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已经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十四五”时期,要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抢抓机遇、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湖南中展现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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