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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通过联合审查

发布日期:2021-08-09 16:35:59   点击量:1   标签:最新动态

导读


近日,《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联合审查会议在长沙召开,省自然资源厅一级巡视员陈松岭出席并主持会议,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国资委、省林业局和省地质院等省直有关部门、地矿规划及环保专家等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规划》编制工作情况以及《规划》文本及其环评技术文本情况汇报,高度肯定《规划》成果,一致认为:《规划》紧扣国家能源资源战略安全、紧扣“三高四新”资源要素供给、紧扣新发展理念,紧扣服务民生改善,充分体现了国家意志、大局意识、战略定位,突显了“科学化、减量化、规模化、绿色化”鲜明特点,具有较强的前瞻性、指导性和可行性。《规划环评报告书》评价范围、评价重点、评价方法基本正确,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

会议指出,要高质量完善规划文本,充分吸纳省直部门和专家的合理建议,进一步优化规划及环评文本;要高效率推动规划报批,按时保质完成全省矿产资源规划报批及其实施。

附:

《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总则矿产资源事关国家资源战略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要素保障,事关产业转型升级原料供给。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三高四新”战略,强化矿产要素保障,加强矿产资源保护,规范矿产开发利用,推动矿业绿色转型,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等要求,制定《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总则

《规划》是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在矿业领域的重大部署,是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山建设的指导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的重要依据。在湖南境内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山建设等活动,应当符合《规划》。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规划,应与本《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一、规划背景

(一)矿产资源现状

1.资源禀赋优势明显。湖南省成矿地质条件优越,矿产资源禀赋突出,资源远景潜力较大,素有“有色金属之乡”和“非金属之乡”之称。截至2020年底,全省已发现矿产121种(亚种146个),占全国69.94%;探明资源量的矿产88种(亚种111个),占全国54.32%。现有矿产地3000余处,已上表矿区1226处,中型以上规模矿床占比30.42%,锑、铋、锰、钒、钨、锡、锌、普通萤石、隐晶质石墨、重晶石等矿产保有资源量全国领先。

2.矿产开发总量较大。湖南省现有探矿权759个,涉及金、铅、锌、钨、锡、锑、煤炭、铁、锰、铜等43个矿种;现有采矿权3564个,已开发利用金、钨、锑、铅、锌、煤炭、水泥用灰岩等94个矿种(含亚种)。2020年全省开采固体矿石5.66亿吨,其中砂石矿4.47亿吨,其他矿石1.19亿吨。“十三五”期间,全省矿山采选业年均产值973亿元,已基本形成锑、铅、锌、锰、铋及贵金属冶炼加工和盐-氟化工、玻璃陶瓷水泥石材生产、地热矿泉水利用等为主体的产业格局。

(二)上一轮规划实施成效

 1.勘查增储取得成效。“十三五”期间,湖南省累计投入各类地勘资金15.38亿元,实施矿产资源调查与勘查项目928个,圈定一批战略性矿产、新兴矿产成矿远景区和找矿靶区,查明全省金、稀土、铌钽、普通萤石、石墨、高纯石英、矿泉水等矿产具有较好勘查开发潜力。新发现重要矿产地45处,其中中型以上规模矿区27处,勘查新增锰矿石1267万吨,铅锌金属量198万吨,钨(WO3)10.61万吨,锡金属量6.36万吨,锑金属量11.92万吨,金83.96吨,矿泉水2.27万立方米/天。实施省内首个3000米固体矿产勘查深孔钻探,探测并验证郴州宝山矿区深部具有多层、厚大铅锌铜矿化体。配合全省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完成全省砂石骨料资源调查评价,提交一批大中型砂石矿产地。启动全省80个矿种的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实现国情调查矿种全覆盖。

2.矿业绿色转型加快。“十三五”期间,湖南省矿山数量大幅减少,生产规模大幅提升。矿山数量由6901个优化调整至3564个,大中型矿山比例由5.94%提高至15.59%,部分新设砂石矿设计生产规模达到千万吨级别,规模结构显著优化。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技术创新,完成78个省级矿产资源保护项目。金、铅锌、钨、锑、锡等21个主要矿种开采回采率平均提高2.5个百分点、选矿回收率平均提高2.2个百分点,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超过91%,提高了7.8个百分点。郴州柿竹园矿区萤石矿综合回收利用等3项创新成果,纳入国家先进性技术目录,为湖南乃至全国矿产资源保护与高效利用提供示范。全面启动全省绿色矿山建设,建成入库绿色矿山115家,其中65家纳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持续开展矿业开发秩序整治整顿,专项推进砂石土矿等露天开采矿山整治,开展铅锌矿、石膏矿等开发利用整治工作。已完成100个县级砂石土矿专项规划,露天开采砂石土矿关停并转取得阶段性成果,全省矿产资源开发“散、小、乱、污”现象从根本上得到扭转。

3.矿区修复成效明显。“十三五”期间,湖南省累计投入52亿元开展矿区生态修复治理。全面完成了第二轮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政策性支持资兴、冷水江、耒阳、常宁、涟源等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重点实施了湘江流域和洞庭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开展了临武三十六湾矿区、零陵锰矿区、常宁水口山铅锌煤矿区、湘潭谭家山煤矿区、娄底冷水江锑煤矿区等5大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完成了长江岸线和湘江干流10公里范围内545座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全省累计治理恢复面积9795公顷,生态保护修复特别是矿山修复成效明显。

4.矿政管理积极创新。“十三五”期间,湖南省全面构建矿产资源管理新体制机制。按照中央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组建省自然资源厅及事业单位,建立适应新时代要求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进一步推进地勘单位改革,为强化矿产资源管理技术支撑奠定坚实基础。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法规政策,修正《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加强矿产资源管理顶层设计,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政策体系,形成新时代推进矿业转型绿色发展“1+1+4”制度体系。强化地方政府在矿产资源管理中的主体责任,形成“政府决策+自然资源部门支撑+其他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优化地质勘查项目实施管理,规范地质资料(含实物地质资料)汇交应用管理,全面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严格矿业权审批和开发利用监管,开展自然保护地及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清理处置、湘江流域露天开采矿山整治等专项,矿产资源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三)主要问题

五年来,全省矿产资源在保障发展、保护资源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能源资源战略安全保障程度下降。受国际地缘政治以及国内政策、市场、环保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全省矿业权市场低迷,煤炭、铁矿、铜矿等大宗矿产对外依存度加剧,部分矿产品供需严重失衡,矿产品价格高涨,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中央、地方财政地质勘查资金收紧,基础性公益性地质科研工作缺乏资金支撑,勘查新增战略性矿产资源难度加大。

2.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仍需提高。全省矿山基数大,开发利用水平参差不齐,粗放式开发、简单变卖原矿等问题仍较突出,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的动能不足。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科技创新支撑不强,矿山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突出,尤其是小型矿山企业创新意愿不强、投入不够,对新技术、新方法应用不足,矿产资源集约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仍需提高。

3.矿业转型绿色发展任务仍然艰巨。全省矿业结构不优,大中型矿山比例总体偏低,停产矿山数量较多,精深加工产业优势不突出,矿业整顿整合工作需持续推进。矿业绿色发展水平不高,绿色勘查和示范区建设尚处于试点阶段,产业绿色转型升级进展偏慢,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任务依然较重。

4.矿产资源现代治理体系尚待健全。法律政策体系不完善,需加强顶层设计,制订矿山用地、资源保护储备等法律法规,修订储量规模、生产规模等标准体系。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仍需完善多部门协同配合管矿机制,强化矿业权管理系统性、连续性、稳定性,提升监督管理信息化、数字化水平,提高管理队伍专业化水平。产权制度存在短板,需加快推进矿产资源资产化改革,完善收益分配制度,创新利益共享模式。

(四)新形势新要求

1.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国家资源战略安全压力较大。

矿产资源安全在国家安全中占有基础地位,矿产资源已经成为大国博弈的重要战场。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美竞争、博弈、摩擦日益加剧,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外部能源资源以及战略性矿产资源供应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从国内看,我国仍处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尤其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起步期,资源需求保障压力较大,部分矿产资源对外依存度过高。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矿产资源新发展格局,是适应外部发展环境变化的必然选择,是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对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平稳运行意义重大。湖南省必须将全力支撑矿产资源国家战略安全摆在优先位置,立足省域矿产资源基本特征和开发实际,重点保障金、锑、钨、锡、普通萤石等战略性矿产资源需求,确保矿产资源国家安全。

2.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矿业转型发展势在必行。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党的十九大将生态文明历史性地写入宪法。我国已向国际社会庄严承诺: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拼资源、拼环境的老路已经走不通;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环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指出全省矿产资源开发历史悠久,曾为新中国成立、建设和改革开放作出重大贡献,同时也带来沉重的环境负担,明确要求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脱胎换骨的转变。进入新时代,实现矿产资源传统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唯一途径就是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必须强化矿产资源源头管控,加强开发利用监督,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保护修复矿区生态环境,扎实推进全省矿业转型绿色发展。

3.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矿产资源保障面临挑战。

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和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定大力实施“三高四新”发展战略,实施“八大工程”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实施“七大计划”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和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矿产资源作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物质基础,全省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航空动力、智能终端、新能源和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材料、先进化工材料、先进非金属复合材料等产业链供应链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发展迫切需要巨量矿产资源。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要主动识变、主动求变、主动应变,充分利用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和技术优势,在保护环境的基础上,针对重点矿产资源,优化矿产资源布局和结构,科学、有计划的勘查和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为“三高四新”战略提供资源配套,保障资源需求。

4.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治理能力亟需提升。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时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新高地总体要求,全面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进一步改进矿产资源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着力建成新时代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机制,着力完善矿业转型绿色发展政策体系,着力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水平。强化矿产资源勘查、审批、开发和保护全流程监管,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强化“源头严控、审批严格、过程严管、保护严察”。加强矿业权设置科学性论证,从源头强化矿区生态修复。加强矿产资源节约集约综合利用,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三边界对比。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多部门协同管理,加强上下级规划衔接,完善规划实施评估和调整机制,开创矿业活动全面监管、矿产资源高效利用的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生态、安全和发展,统筹勘查、开发和保护,以矿产资源安全保障为目标,以矿业转型绿色发展为统领,以战略资源、产业所需和民生发展等三类矿种为重点,以推进矿产资源科学开发利用为主线,以强化行政管理和市场化配置资源为手段,促进全省矿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全力保障全省“三高四新”战略顺利实施。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全过程。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实现矿产资源科学的、有计划的勘查开发利用。

坚持突出优势、保障内需。强化变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重点勘查开发战略资源、产业所需和民生发展等三类矿产资源。矿产资源优先保障省内需求,统筹利用省内省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保障全省矿产资源要素供给。

坚持优化布局、节约集约。持续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结构调整、布局优化,不断优化矿种、规模结构,结合服务半径,科学设置矿权,推动矿业规模化、绿色化、产业化。重点推进矿产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强化科学技术创新,充分发挥资源的最大效益。

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施策。加强政策协调、规划衔接和信息共享,形成发展合力。认真对接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及主体功能区等管控措施,确保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顺利实施。结合区域发展及乡村振兴,针对优势资源的不同特点,出台差异化政策,强化分类指导和精准施策。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全省资源优势更加突显,矿产资源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全省矿产资源安全保障更加自主可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更加规范集约,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更加协调适应,矿产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更加完善有效,矿业转型绿色发展新格局全面形成。

资源安全保障更加自主可控。优势资源勘查增储效果显现,金、钨、锡、锑等探明矿产资源储量持续增加,国家资源战略安全得到维护。资源优势加快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资源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建立健全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与储备机制,按部要求完成2处重要矿产地储备。
矿产开发利用更加规范集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基本规范,布局、结构基本科学合理。矿山数量控制在3000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30%。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全面加强,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大幅度提高。
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更加协调适应。从源头上强化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加大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生产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山,全省绿色矿山建设比例达到30%。完成2个重要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
矿产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更加完善有效。持续完善并落实全省矿业转型绿色发展政策体系,深化市县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和全省地勘单位改革,形成“源头严控、审批严格、过程严管、保护严察”全面管理体系,新时代全省矿产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主要规划指标见专栏一。

展望2035年,全省矿产资源安全保障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持续优化,矿山数量减少至2500家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至40%以上,绿色矿山建设比例达到100%,全省实现矿产资源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利用,矿业可持续发展,矿山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全面完成矿业绿色转型,全面实现矿产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形成矿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专栏一 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2025

指标属性

矿产资源勘查

新增重要矿产地

[10]

预期性

新增资源量

WO万吨

[5]

预期性

金属 万吨

[4]

预期性

金属 万吨

[10]

预期性

金属 吨

[100]

预期性

矿产资源储备

矿产地储备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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