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明确7月底前完成首批矿山采矿证换发工作,2021年底前矿权总数控制在1500个以内
发布日期:2020-07-03 12:10:26 点击量:1 标签:新闻中心
6月24日,省厅召开矿业权管理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加快推进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厅党组书记、厅长、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周海兵就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各类保护地内矿业权退出处置、加强矿山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的新要求,对相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会议要求,要进一步转变思路,由“做减法”向“做加法”转变,加快推进采矿许可证换证工作,在7月底前完成首批合法有效(或符合延续登记条件)且具备安全、环保条件的在产矿山采矿许可证换发工作,其他矿山按照“成熟一个换证一个”原则做“加法”,并将矿权总数在明年底之前控制在1500个以内。对于不符合换发证条件的矿山,由地方政府予以关闭退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换证范围和登记条件,规范工作程序,省、市、县三级共同把关,对于过期失效矿业权,以及存在严重安全环保问题、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违法采矿行为的矿山,坚决不予换证或办理延续登记,确保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会议要求,加快推进各类保护地内矿业权清理处置工作,各地在上报生态保护红线和保护地范围调整优化成果前,要对是否压覆矿业权进行全面比对,确需压覆的,必须逐矿明确处置意见,在6月底之前向省厅报送清理处置结果。要加强矿业权管理,新设矿业权和现有矿业权延续需严格把关,全面推行矿业权合同管理,实行告知承诺制。要加强矿山现场监管,建设视频监测系统,加强矿山开发、生产、销售全过程监测。要大力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所有露天矿山在2020年底前全部建成绿色矿山。要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守纪律规矩,严守廉洁底线。声明:对转载、观点、图频保持中立,目的仅在于传递信息,版权归原作者,如遇侵权,我们将及时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