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特别是省第5号总河长令下发以来,该市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销号,全市“清四乱”工作按期如质完成,截至目前,排查“四乱”问题161个、销号161个,销号率100%。同时,全力巩固成果,建立“清四乱”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再排查。再次对全市“四乱”问题进行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对发现的“四乱”问题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确保信息完整、问题准确。
二是严监管。将“清四乱”专项行动纳入河长制督查和考核工作,不定期组织开展暗访、抽查,发现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工作组织不力的,将约谈、通报。
三是重整改。根据属地责任原则,紧扣河湖存在的“四乱”突出问题,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清理违建别墅整治、打击非法采砂、扫黑除恶等专项行动。落实整改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