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发挥湖南商协会作用推进湖南商务诚信 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湖 南 省 商 务 厅 文 件
湘商秩〔2018〕6号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
发挥湖南商协会作用推进湖南商务诚信
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中心),厅直各单位:
商务诚信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基础,也是保障人民健康、安全消费的重要前提,更是湘商做大做强的内在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湖南商协会(在湖南登记注册的商协会及在省外登记成立的湘籍商协会)在商务诚信建设中的纽带作用,进一步弘扬诚信理念,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全省商务诚信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把发挥商协会作用作为商务信用建设创新的重要突破口,着力构建商务诚信建设新机制,持续改善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不断开创湖南商务诚信建设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目标
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发挥近1000家湖南商协会作用,组织近10万家湘商企业加强湖南商务诚信平台建设、湖南商务诚信文化建设、诚信湘商品牌建设,形成“政府主导、商协会主倡、企业主体、有效推进”的商务诚信建设新机制。
(三)主要作用
1. 宣传倡导作用。通过商协会向社会发出诚信倡议书,倡导传承心忧天下、敢为人先的湖湘精神;组织会员企业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 “信用消费进万家”“商务诚信大讲堂”等商务诚信宣传、讲座活动,营造商务诚信文化氛围;组织会员企业以建设“诚信行业” “诚信园区” “诚信市场” “诚信企业” “诚信门店”等方式,以点带面,引领会员企业发扬精诚团结、昂扬向上、自强不息、艰苦创业的时代精神,自觉践行商务诚信。
2. 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商协会发挥其独特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传达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商务诚信建设的精神和要求。引导各湖南商协会加强对会员企业入会前的信用情况审核和入会后的诚信监督,检索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组织会员企业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定期了解诚信经营情况,积极协调解决会员企业经营纠纷,避免会员企业失信情况发生。
3. 行业自律作用。引导各湖南商协会将商务诚信工程建设纳入章程内容,强化对会员企业的监督,对有失信苗头的企业,及时提醒、约谈;对轻微失信的企业,给予警告、内部通报、批评教育、督促整改等处理;对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严重失信的企业,取消其会员资格,并上报相关失信信息。
4. 配合协助作用。引导商协会积极配合省商务厅建立健全“湖南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归集、公示、更新会员企业的信用信息,并推送经营合作伙伴或消费者的失信信息;积极组织会员企业参加各项商务诚信工程建设相关会议和重大活动,高质量配合完成相关部门商请的商务诚信工程建设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平台
依托湖南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建立“湖南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各市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的信用信息平台,实现整合共享行政管理产生的信用信息、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市场化信用评价信息以及专业化信用评价信息的目标,做到信息共享及时有效,分类查询方便全面,统计分析快速准确。有效利用平台整合共享的信息服务政府管理,增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协同性和有效性,建立运用行政力量和市场力量对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的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建立健全“各商协会信用信息平台”。鼓励各商协会建立自身的网络化信用信息系统,全面及时准确收集会员企业经营、服务全过程、各环节信用行为以及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等信息,发挥“采集器”作用;引导“各商协会信用信息平台”与商务主管部门、司法机关和上下游行业等信用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交互共享,发挥“交换器”作用;通过“各商协会信用信息平台”来自各方面的信用大数据进行整合处理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精准的处理措施,发挥“监测台”作用。
(二)建立健全湘商(在湘企业和省外湘籍人士注册的企业)信用信息目录和档案
根据商务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商协会的特点,按照行业分类,坚持“全面覆盖、注重过程、突出重点、务实管用”的原则,进一步确定企业信用信息目录。同时,引导各商协会利用自身的信用信息平台,以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为依据,对每一个会员企业建立电子信用信息档案,为全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检索查询服务。
(三)建立健全评价机制
制订《湖南商协会推进商务诚信工程建设工作评价办法》,从宣传倡导、组织协调、行业自律、配合协助等方面,每年对商协会推进商务诚信工程建设工作进行评价,鼓励相关协会和第三方专业信用评价机构开展信用评价。对在推进湖南商务诚信工程建设中作用发挥明显、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商协会给予通报表扬,并以奖励代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支持。
(四)支持商协会开展诚信星级评定活动
支持商协会组织会员企业通过行业专家评审的方式,开展商务诚信星级评定活动,并将其列入商协会信用信息平台“表彰荣誉”信息项下。诚信星级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根据其信用状况加星或减星。通过评星活动弘扬开拓进取、诚实守信、依规经营、重义厚德的商务诚信文化。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省商务厅相关职能处室负责拟订湖南商务诚信工程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湖南商务诚信工程建设的整体实施推进,组织开展对湖南商协会商务诚信工程建设的工作评价以及对评价结果的运用,组织召开商务诚信工程工作会议,举办商务诚信工程建设活动等。各市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可参照执行。
(二)强化支持培育
各市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湖南商务诚信工程建设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商务诚信工程建设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开展;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要参考其商务诚信建设情况,对获得推进湖南商务诚信工程建设通报表扬的商协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要协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将商协会对推进商务诚信工程建设工作的评价结果,作为商协会年度检查的重要内容和等级评估的重要参考;要协调联系指导商协会的相关政府部门重视商协会推进商务诚信工程建设工作,并在行政审批、项目安排、资金支持、市场拓展、评先评优以及各类展览展会商贸交流活动中展位安排等方面以及省、市州、县市区,园区的各项招商引资项目上,对商务诚信工程建设先进商协会及所推荐的会员企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三)强化宣传引导
各市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湖南商务诚信工程建设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树立诚实守信的湘商典型,曝光严重失信典型,大力弘扬湖南商务诚信文化,营造诚信兴商的舆论氛围;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鼓励引导各类市场经营主体、中介机构和消费者充分利用“湖南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辅助经营管理或消费决策,防范潜在交易风险。
湖南省商务厅
2018年10月25日
湖南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8年10月25日印发